《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明确金融如何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中发挥支持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总体要求,对水、大气、固废、温室气体等多领域统筹,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普惠性。

《指导意见》规定了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及生态保护修复和扩容增汇。

《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主要政策举措,包括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支持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创新环境权益类金融产品及建立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库等五方面内容。

此外,《指导意见》还从加强部门联动、注重风险防控、制定标准体系、加强宣传推广等几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建设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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