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我省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态环境科技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现就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生态环境科技奖面向全省,凡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浙江省生态环境科技服务平台http://115.238.84.53:36789/ccpep/,选择“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励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样表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过程需经个人账号(申报人自行注册)申报——初级管理员审核推荐——高级管理员审核三步方可完成,已注册的账号仍可沿用。

三、申报推荐

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省直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省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其余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市环境科学学会或市生态环境局推荐。各推荐单位初级管理员账号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取。未经推荐,材料不全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推荐生态环境科技奖成果,必须经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同意后,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写申报材料。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线上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多个单位合作成果,应提供相关合作证明(项目合同、论文、专利等)。推荐单位需上传公示证明方可审核推荐。

线上申报并经高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和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可分册)。其中推荐书由平台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带水印),并经所有成果完成人签名、成果完成单位盖章。推荐单位需提交经平台导出的推荐函(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推荐单位线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郑疏寒  0571-87999879;

窦   颖  0571-87996820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邮编:310007


附件1: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2: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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